成果清单
《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更美好的世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研究成果和建议报告》(2019年4月24日)
来源:外交部
附件: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定位与职能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下称“咨委会”)系非营利性、国际性政策咨询机构。为高峰论坛发展提供专业性智力支持,主要职能包括:
(一)就每届论坛的主题议题、议程、成果等提供建议;
(二)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中长期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三)促进“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务实合作;
(四)在国际上推介“一带一路”倡议及高峰论坛。
二、人员组成
咨委会目前由 11 位委员和 1 位特邀嘉宾组成,任期为 5 年,由前政要、前任或现任国际组织负责人、商界领袖、知名学者等国际知名人士担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筹备委员会(下称“筹委会”)主任可邀请新成员加入。
咨委会牵头人负责主持咨委会会议、牵头策划安排并主持咨委会框架下其他活动。
三、运作办法
(一)咨委会向高峰论坛筹委会汇报;
(二)咨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三)咨委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讨论成果;
(四)咨委会成员可不定期就与高峰论坛事务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有关政策建议将提交筹委会参考;
(五)筹委会将邀请感兴趣的咨委会成员参与高峰论坛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