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治人类学与基层民主治理
文章摘要:村民参与村级预算与村级财务,是培养公民民主财政理念和养成公民税收法定主义等法治精神与民主意识的直接土壤。鉴于此,我们依据“宪法财产权”原理,从经验层面剖析江州市天姥县宏村村民自治“五步法”机制中“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创新制度,探讨村民“政治嵌入”村级预算与村级财务的宪政地方性知识,及其宪政国家税收法定主义与民主财政理论的本土资源与智识。
文章摘要:村民参与村级预算与村级财务,是培养公民民主财政理念和养成公民税收法定主义等法治精神与民主意识的直接土壤。鉴于此,我们依据“宪法财产权”原理,从经验层面剖析江州市天姥县宏村村民自治“五步法”机制中“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创新制度,探讨村民“政治嵌入”村级预算与村级财务的宪政地方性知识,及其宪政国家税收法定主义与民主财政理论的本土资源与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