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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改革不会导致中国私有化

作者:邹东涛 欧阳日辉 出版日期:2008年12月 报告页数:65 页 报告大小: 报告字数:64765 字 所属图书:中国所有制改革30年(1978~2008) 浏览人数: 下载人数:

文章摘要:中国的改革真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中。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强调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这个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属于常识的问题,我们经历了几番争论,终于辨明了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然而,近几年,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 展开

文章摘要:中国的改革真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中。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强调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这个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属于常识的问题,我们经历了几番争论,终于辨明了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然而,近几年,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变更,让有些人浮想联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公有与非公互相参股企业、外资企业将更加合理、更加协调、更加健康地蓬勃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不会发展成为掌握中国经济的命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会让位给非公有制?难道中国要走私有化道路?人们常常在“真理”的名义下捍卫谬误,用良好热忱的主观愿望,代替冷静自处的客观规律。长期的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争论,看似坚持社会主义“真理”的人们却实际上阻碍了人们对真理的进一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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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邹东涛:陕西汉阴县人,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中组部直接联系的知识分子。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物理系和经济管理学院,两次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先后任:陕西省汉阴县财政局干部,陕西省安康地委党校教员,西北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副院长兼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办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秘书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特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 长期致力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研究。出版《经济竞争论》、《十字路口上的中国》、《转轨的中国》、《什么粘住了西部腾飞的翅膀》、《中国经济体制创新》、《中国改革开放30年》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主编教材《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世界贸易教程》等;主编《世界市场经济模式丛书》、《中国改革攻坚丛书》、《中国改革开放20年丛书》等丛书150余卷;发表学术论文近千篇。被媒体列为“进京三杰”之一,“西北风”主要成员之一。

欧阳日辉: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主要研究领域: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商务。主持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9项,发表论著100多篇(部)。参与起草国家电子商务政策4项,国家信息化、数字经济等相关政策制定咨询10余项,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商务部、央行等部门的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数字乡村、金融科技的示范和试点建设工作,参与历年贵阳数博会筹备并连续五年主持金融科技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