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当前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存在诸多缺陷。在理念上,该体系依然以“二元对立”思维为主导;在治理结构上,它存在大国与小国、守成大国与新兴大国、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权力失衡现象;在治理制度上,它不仅在部分领域中存在“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现象,而且存在治理机制的碎片化现象;在治理责任上,其存在的赤字现象非常突出,特别是,美国以自身利益为依据推行双重标准,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了一股强大的破坏性力量。全球海洋问题的频现呼唤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而变革之道在于参与治理的主要行为体必须更新其治理理念,平衡彼此之间的利益,淡化治理规则的“非中性”现象,降低治理规则的碎片化程度,从而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不断向“善治”方向发展。当前,中国正处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路途中,深度参与并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变革是中国应对内生需求增长与外生压力增大的必由之路。中国的治理方案是对现有海洋治理体系的“改良”而非“颠覆”,即在肯定现有海洋治理体系正面效应的基础上构建一种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为达到这一目标,中国必须不断地增强自身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以提升在国际海洋法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此同时,中国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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