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介入信息网络犯罪治理的功能限度
文章摘要:在当代中国剧烈的社会变革中,作为基础社会治理机制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规范应对新型风险的无力,使其功能受到质疑。网络空间中法益侵害社会化的新特征,对以刑事责任个别化为核心特征的责任刑法提出了严峻挑战。积极回应这一挑战扩张刑法的功能边界,以求实现前置预防犯罪风险的目标,无可厚非。但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刑法功能不可没有规范边界。本书便是以信息网络犯罪为微观的切面,试图回答既有边界扩张之后,刑法功能的限度何在。
文章摘要:在当代中国剧烈的社会变革中,作为基础社会治理机制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规范应对新型风险的无力,使其功能受到质疑。网络空间中法益侵害社会化的新特征,对以刑事责任个别化为核心特征的责任刑法提出了严峻挑战。积极回应这一挑战扩张刑法的功能边界,以求实现前置预防犯罪风险的目标,无可厚非。但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刑法功能不可没有规范边界。本书便是以信息网络犯罪为微观的切面,试图回答既有边界扩张之后,刑法功能的限度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