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公司一词并非中国所固有,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在汉语的语境中,“公”含有无私、共同的意思,“司”则意指掌管、主持、管理,二者合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无私地主持或从事众人的共同事务。在英语中有六个词来表述中文不同语境的“公司”。
赵忠龙:1976年3月—,甘肃武威民勤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云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人民曰报》(理论版)、《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和报纸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项目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