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泰国外国人经营法
文章摘要:第一条 本法称为“1999年外国人经营法”。第二条 本法在政府公报中公告之日起届满90日后开始实施。第三条 废除:(1)1972年11月24日公布的第281号革命委员会公告;(2)1978年关于“1972年11月24日公布的第281号革命委员会公告”的修订法;(3)1992年关于“1972年11月24日公布的第281号革命委员会公告”的修订法。第四条 本法中:“外国人”是指:(1)非泰籍的自然人;(2)未在泰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3)在泰国注册登记的法人,并具有以下情况的:(甲)该法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