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背景和突出亮点
文章摘要: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大陆地区首部性别平等的地方法规。这标志着深圳不仅在经济领域先行先试,而且在社会领域,特别是法制领域大胆探索,敢闯敢干,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先进经验,进一步发挥了深圳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体现了特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的重要作用。
文章摘要: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大陆地区首部性别平等的地方法规。这标志着深圳不仅在经济领域先行先试,而且在社会领域,特别是法制领域大胆探索,敢闯敢干,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先进经验,进一步发挥了深圳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体现了特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