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负责人:冯镜华,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课题组成员:刘四方,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杨戈,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谢荣宗,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协调监督科科长;程金华,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立案审查处,主任科员。
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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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
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