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负责人:王安生,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执笔人:王静,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课题组成员:王韶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院长助理;叶慈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少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马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郭宇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课题主持人:楼军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组成员:袁金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副科长。宋晓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科长。主要执笔人:袁金伟、宋晓敏。
专题调研组成员:王越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长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于荣,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科员。
执笔人:张新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
课题主持人: 王金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副院长; 课题负责人: 娄宇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课题组成员: 梁 菲、何君慧、赵锋、魏浩锋、蔡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