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清单

《“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2023年10月18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

  《“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共商蓝色合作大计,共享蓝色发展成果,共建美丽蓝色家园。

  ——铸造可持续发展“蓝色引擎”。促进有韧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发展,发挥蓝色经济在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与绿色增长中的作用。以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循环经济为基础,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共同开展海洋资源调查与评估,支持海洋资源价值实现的多种途径。鼓励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可持续渔业等,使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惠及全人类。

  ——编制和实施海洋空间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探索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养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与韧性。加强对濒危海洋物种及重要栖息地的保护,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地合作网络,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和健康评价,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

  ——促进海洋健康与清洁。减少非必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促进海洋垃圾、微塑料治理,反对核污染水排海,联合开展海洋环境评价,发布海洋环境状况报告,提高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加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高度重视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滨海地区对海平面上升的关切,加强海洋缺氧、海洋酸化、海洋升温及热浪、极地冰雪融化、海气交换与全球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和标准等研究合作,强化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提高缓解和适应能力。

  ——深化海洋科学技术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行动,共建海洋科技合作平台,联合开展海洋观测、调查和研究项目,共建共享海洋观测监测网,促进海洋技术标准体系对接与技术转让,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工具。

  ——提供海洋公共服务。支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海洋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海底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上互联互通水平,建立海洋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共建重点海域海洋灾害预警报系统,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共同应对海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提升公民海洋素养。保护海洋传统文化,尊重滨海原住民习俗,开展海洋教育与文化交流,促进海洋人才联合培养,打造区域和全球海洋教育工作网络,加强涉海智库、社会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尊重各国多样化的海洋发展理念,利用好各类双多边机制和平台,解决共同关心的海洋问题,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使蓝色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