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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北京倡议》(2023年10月18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我们,“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北京倡议的共同发起方:

  回顾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认识到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正在从包括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等多重挑战中艰难复苏,力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各国面临的紧迫任务。

  强调气候变化是当今最大挑战之一,应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等,并兼顾各国不同国情,在已有共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准确、平衡和全面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强调发展中国家需获得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

  赞赏中国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与各国携手推动大会通过“昆蒙框架”。强调各方应积极对话交流,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等领域务实合作,以推动“昆蒙框架”完整有效落实。

  注意到“一带一路”合作对共建国家实现绿色和可持续经济增长,以及实现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积极作用。

  很高兴看到相关“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在自愿基础上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取得的积极进展,包括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与“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

  倡导共建“一带一路”各方:

  ——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沟通与战略对接,分享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支持各国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加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和对话交流,支持发展中国家获得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

  ——共同推进“昆蒙框架”全面落实,鼓励各方分享“昆蒙框架”落实方面的成功经验及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和合作,推动实现“昆蒙框架”设定的2030 年前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支持各国加强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强化污染防治与碳减排的协同增效,推动各国环境保护理念、政策与技术的交流互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建设环境友好和有气候韧性的基础设施,鼓励相关项目采用高环境标准和最佳实践,并加强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加强绿色能源领域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各国制定基于国家自主贡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支持发展中国家获得可负担、可持续的清洁能源。

  ——加强绿色交通领域合作。支持各方制定交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计划与标准,鼓励各方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的推广使用与标准互认。

  ——加强绿色金融领域合作。鼓励各国和各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工具的开发和使用,鼓励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深化各国气候投融资交流与合作,支持建立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伙伴关系,推动绿色低碳项目投融资合作机制创新,促进各方加强面向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友好型项目的融资。

  ——加强发挥合作平台作用。支持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深化“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