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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亚太地区安全架构、目标、条件与构想

来源:《国际安全研究》2016年01期 作者:王缉思 发布时间:2016-04-07

  作者王缉思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院长

  内容提要

  中国领导人指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架构众多,建立一个符合地区实际、满足各方需要的区域安全架构势在必行。”中国应当抓住目前的战略机遇,本着“主动谋划、积极进取”的精神,在亚太地区安全问题上扮演“概念设置国”“议程设置国”的角色,在适当时机提出建立亚太区域安全架构的倡议。中国倡导并参与亚太安全架构的建设,有助于达到以下目标:整合并超越现有的地区安全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国在整个亚太地区事务中的引领作用,同时推进“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和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两大目标;缓解中国在本地区的安全压力,冲淡美国的亚太安全同盟体系并最终使其转型;保障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国在亚太安全事务中的规则制订权;引导国内外舆论和公众正确理解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和国际合作观。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在近期内都不大可能主动提出关于亚太安全架构的倡议,而中国正式提出这一倡议的时机亦不成熟,拟首先明确自己的战略目标,厘清战略思路。

  1

  构建亚太安全架构的目标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多次强调,国际社会应该倡导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倡导全面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理念,推进同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主动参与区域和次区域安全合作,深化有关合作机制,增进战略互信。

  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和合作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

  李克强总理指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架构众多,建立一个符合地区实际、满足各方需要的区域安全架构势在必行。”

  冷战结束以来,东盟以及日本、美国、俄罗斯等亚太国家的政府、智库和专家多次提出各自的亚太安全构想。

  但迄今为止,一个涵盖亚太主要国家的安全架构尚未进人初创阶段。中国应当抓住目前的战略机遇,本着“主动谋划、积极进取”的精神,在亚太地区安全问题上扮演“概念设置国”“议程设置国”的角色。

  中国倡导并参与亚太安全架构的建设,有助于达到以下目标:

  ()整合并超越现有的地区安全机制

  目前,亚太地区存在三种类型的地区安全合作机制:以美国为主导的亚太同盟体系;以东盟为主导的系列对话机制;以香格里拉对话、西太平洋(601099,股吧)海军论坛、香山论坛等为代表的多边、双边对话机制。

  在亚太安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这些机制的局限性日益凸显,难以顺应新的现实,无法有效管控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某些机制有时还成为促使危机升级、固化的负面因素。因此,建设一个包括本地区所有国家的综合性安全架构,显得更加必要,并且有一定的紧迫性。

  (二)进一步发挥中国在整个亚太地区事务中的引领作用

  只有同时推进“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目标,才能落实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

  目前,周边国家普遍将中国视为最重要的经济伙伴,而一些亚洲国家却把美国视为安全上的“保护伞”。

  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关键,是跨越太平洋的中美安全关系能否稳定;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则在于中美能否建立战略互信,共同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繁荣,而不是相互“拆台”,形成事实上的“两个阵营”。

  从长远来看,亚太安全架构的建设,对中美关系和周边关系的长期稳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缓解中国在本地区的安全压力

  亚太安全架构建设的过程,应当而且能够成为消解“中国威胁论”的过程,对以美国为中心的安全同盟体系,能起到明显的淡化、对冲、制约作用,同时减轻相关国家对中国的战略疑虑。这一进程能够减少“安全困境”,防止军备竞赛进一步升级。

  (四)保障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

  亚太地区现有的安全合作机制远远滞后于经济一体化的机制和需要。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开拓安全战略纵深,要求区域安全机制作为保障。

  “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与区域安全架构同时并举,安全合作与经济合作双轮驱动,将使中国的地缘战略地位显著提高。

  (五)抓住亚太安全事务中国际规则的制订权

  中国一贯倡导《联合国宪章》中的主权平等原则,反对干涉他国内政。如能将这些原则明确写入亚太各国关于安全的共同宣言,必然有利于打击“台独”和国内其他民族分裂势力。

  确立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原则,有利于解决朝核问题,防止日本走向核武装。建立亚太安全架构,还有利于在反恐、网络、太空、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气候变化、能源、环境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一系列非传统安全问题上加大中国的话语权。

  (六)引导国内外舆论和公众正确理解

  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和国际合作观现在国际上流行“国强必霸”“中美关系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等论调;

  国内公众舆论中“世界已进入春秋战国时代”“领土纠纷唯有用武力才能解决”“中美必有一战”“中日必有一战”(甚至“中印必有一战”)等观点流行一时,狭隘民族主义上升,怀疑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的正当性,进而对现行外交政策造成干扰。

  适时提出亚太安全架构建设的理性思路并逐步加以落实,有利于开拓处理敏感国际安全问题的战略思维,塑造中国对外工作的国内外舆论环境。

  2

  构建亚太安全架构的条件

  (一)中国的“命运共同体”设想和“新安全观”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外交部、国防部等相关部门官员,在多种国际、国内场合阐述了中国关于地区安全架构的观点和设想。其中“命运共同体”和“新安全观”是两个核心概念。

  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提到了“命运共同体”的概念。随后,习近平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更是用“命运共同体”定位新时期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提出“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

  “新安全观”始自20世纪90年代,在1997年3月的东盟地区论坛信任措施会议上,中国政府首次正式提出了“新安全观”的概念。中国新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

  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新安全观的观念。总体来说,新安全观提倡摒弃零和博弈、武力争霸、强权政治的旧安全观,培育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特征的新安全理念

  它的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命运共同体”和“新安全观”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概念,前者是目标,后者则是达成目标的政策原则。

  (二)关于亚太(亚洲)安全架构的国外观点

  第一,安全观念。主要包括以美国官方主流安全观念为代表的“集体安全观”,在亚太地区获得普遍接受的“合作安全观”和“综合安全观”,中国的“新安全观”(包括多边主义和“3C安全观”即全面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此外还有“人的安全观”等。

  其中,“集体安全观”和“合作安全观”是相对的两个概念,是对“实现安全的途径”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

  集体安全观是美国官方的主流安全观念,在美国看来,集体安全体现的是某一集团内部的共同防御行为。合作安全观是冷战结束后世界安全形势巨变而出现的新理念。与集体安全观相比,合作安全观最大的特点是开放性和包容性。

  合作安全观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亚太地区国家普遍接受。不过,美国认为合作安全观并不排斥由它主导的封闭的同盟体系。

  第二,关于安全架构的基本形态。主要包括美国官方或学界提出的“亚太大国协调”“安全共同体”“新太平洋共同体”“民主共同体/民主联盟”,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推动的“亚太共同体”,澳大利亚学界提出的“中等强国联合”,日本官方曾经提出的“相互保障措施”和“自由与繁荣之弧”,俄罗斯官方曾经提出的建立“东北亚安全合作机制”和“推动中俄印安全合作关系”等。

  (三)亚太地区现有的安全机制和安全对话机制

  亚太地区现有的安全机制和安全对话机制数量众多,这些机制在成员主体、覆盖区域、功能主题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叠,学界通常用“叠床架屋”来指称这种现象。这些机制大致归纳为四个类别。

  第一,主要的双边或多边同盟/战略关系。这一层次的安全机制搭起了亚太地区安全格局的框架。以美国为核心的双边和多边安全同盟体系,这是亚太地区安全机制中发挥作用时间最长、体制最严密、实践程度最高的机制。

  此外,比较重要的双边战略关系或机制还包括:《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陆军交流与合作对话机制框架文件》、《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印边界信任措施、美印安全机制、俄印双边安全措施、五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和英国)防务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