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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会议报告精选(下)|第五主权空间:数字时代下的国际格局

来源:一带一路数据库 作者:王希明 祖白地亚 发布时间:2021-07-08

  导语:2021年5月12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以加强网络安全和保护联邦政府网络。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通过,成为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已有140余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了隐私、信息或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数据安全保护专项立法在世界范围内拉开序幕。

  各国基于网络环境的当前形势,积极建设和建成网络安全部署与维护体系,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受到关注。数据的安全治理是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核心,不仅是世界各国立法的焦点,更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就国家战略发展角度看,网络空间已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外的第五主权空间,而其无疆界性和超空间性决定了网络数据安全是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重要挑战和议题。

  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是中国应对未来网络空间发展的新方案。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提出了建立连接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并在2019年的第二届论坛主旨演讲中提到“要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中国加强同沿线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反映了网络空间治理多边参与的原则,也是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一带一路”数据库精选相关主题报告,阐述数字赋能下国际新动态,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为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制定的法律制度和战略部署,梳理数字主权的国际分歧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共识与分歧,分析数字时代下中国的路径选择,助力用户把握网络空间下国际关系演变新趋势。

 

 

一、数字赋能:全球数字化新图景

1.数字技术加速融合创新,新基建进入发展窗口期

  数字基础设施作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基石,2020年全球基础网络加快演进升级,5G进入全面商用新阶段。全球移动供应商协会(GSA)数据显示,到2020年12月中旬,全球所有大洲都已经推出5G服务,包括EMEA的85个5G商用网络、亚太的35个5G商用网络、美洲的15个5G商用网络。104家供应商宣布519种5G终端,其中303种已商用。此外,全球工业物联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网络设施和标识解析体系逐步完善,并初见成效。

2.数字全球化加剧“治理赤字”,多边框架下数字治理不断创新

  数字全球化引发了全球系统性、全局性变革,传统全球治理体系和机制难以适应数字化变革形势,疫情进一步加剧数字空间治理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数据治理不到位、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凸显,治理赤字愈发严重。数字空间大国博弈呈现出手段多元化和领域多样化特征,5G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地缘政治化态势尤为突出。与此同时,疫情下各国逐渐认识到有必要通过合作提高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各方持续通过多边平台讨论研制网络安全、数字经济、数据流通等领域规则。

3.数据安全和新技术成为数字安全政策制定的关注重点

  2020年6月,日本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提出企业在使用个人数据时更严厉的责任要求,如网站向第三方提供用户Cookie信息时,若该Cookie信息经过处理后会暴露用户身份,必须征得用户本人同意;同年11月,新加坡国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修正案,提出数据泄露的强制性通知要求,即公司或组织在数据泄露三天内通知用户和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选自《数字化新图景与全球数字竞争力指数研究》,阅读全文>>

 

 

二、围绕数字主权的分歧

1.认知分歧:全球公域VS主权领地

  美国认为网络空间属于“全球公域”,对网络空间的管理应超越传统意义的主权国家之间的界限,国家不应当在网络空间中行使主权。与“全球公域说”的认知不同,以俄罗斯、巴西、上合组织、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等网络新兴国家和组织为代表的“主权领地说”则认为,网络空间具有明确的主权属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应当建立并行使网络空间主权。

2.战略分歧:网络自由主义VS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与网络自由主义者的论调不同,网络发展中国家认为,“网络自由主义不符合网络空间的需要”,在网络空间领域,应当以国际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为根本依据,尊重各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人权自由,坚持国家安全和主权独立相统一的原则,所有国家均不能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推行网络霸权。以中国为例,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并深入阐释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

3.治理分歧:多利益攸关方治理VS多边主义治理

  “多利益攸关方”的支持者主张“由技术专家、商业机构、民间团体来主导网络空间治理,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甚至国家间政府组织例如联合国也应该被排除在外”。他们“认为网络空间传播的全球性和去中心化特征已使政府失去了传统治理理论中的中心主导地位”,主张互联网治理应该“自下而上”。

  “多边主义治理模式”倡导国家职能在网络空间治理中“自上而下”的管治,强调“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原则以及解决网络空间无序问题应该以民族国家为中心;国家有权力保障数字主权和网络空间的国家安全;应该在联合国框架内建立某种以国家为治理主体的实体组织,以协调处理网络治理议题”。

选自《数据主权的治理》,阅读原文>>

 

 

三、数权制度的国际比较

1.数权法律保护比较

  以美国、德国、日本的数权法律保护为例,在美国的法律语境中讨论如何保护数权等同于维护隐私权;德国从人格权的角度赋予数权法律属性,这与美国的隐私法案有着明显的区别;日本自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国家制度体系先后受到欧洲和美国的影响,体现在法律制度上,即综合了欧美两种法律体制的传统。

数权法律制度

2.政府治理制度比较

  数字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思考和探索政府自身变革和治理制度的建构。欧盟、美国、德国、日本既是“数字政府”的先行者、领导者,也是受益者。

数字政府战略

 

选自《数权制度体系与国际比较研究》,阅读全文>>

 

 

四、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共识与分歧

  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是指各国通过多边机制建立的在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通常包括具有国际条约和其他国际法渊源,以及在外交协定中涉及的、可作为行为参考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规范。

  以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领域的两份代表性跨国文件——《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和《塔林手册》为切入点,比较其主要内容、变化和特点,厘清其中的主要共识与分歧。

  《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和《塔林手册》这两份文件均属于部分国家参与的跨国性文件,不具有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没有法律约束力。然而,这两份文件是国家在这领域迈出的重要步伐,对于未来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具有重要的铺垫和引导意义。

内容共识与分歧

 

选自《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共识与分歧》,阅读全文 >>

 

 

五、网络空间的未来发展趋势和中国治理的路径选择

(一)国际格局变迁下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

1.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碎片化、分层化和安全化趋势日渐明朗

  随着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深度融合,网络空间的国际治理进程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同时也会反过来改变现实空间的力量格局。换言之,国际格局变迁会带来大国关系调整以及国际秩序解构与重组,从而对网络空间的国际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后者也会进一步强化或者减弱大国在现实空间的实力和权力。观察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未来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应着眼于网络空间本身的技术发展逻辑;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大国之间的权力博弈逻辑,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进程就是这两种不同逻辑互动的结果。

选自《国际格局变迁下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2019)》,阅读全文>>

 

2.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将聚焦于网络空间

  在全球疫情背景下,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在不确定性中锚定确定性,可以看到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将聚焦于网络空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报告认为,2020年是网络安全的一个拐点,新的规范不断涌现,大浪淘沙的过程到了一个重要的节点,可以判断,随着网络空间国际规范的生命周期由规范兴起向规范普及过渡,大国围绕规范制定话语权的博弈将更加激烈。

选自《2020年疫情冲击下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阅读全文>>

 

(二)中国:积极打造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新格局

1.建立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的“四项原则”

  2016年12月,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作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纲领性文件,该战略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型网络安全战略思想,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实现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五大目标,建立了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的“四项原则”,制定了推动网络空间和平利用与共同治理的“九大战略任务”。

选自《国内外政府网络安全政策解读》,阅读全文>>

 

2.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中国加快在信息化、数字经济、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数字经济合作将成为新阶段“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中国数字企业向“一带一路”国家拓展,对内可以为我国数字经济开辟新的发展腹地、创造更大的梅特卡夫效应,对外可以与沿线各国分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国家的智慧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各国都十分重视先进信息技术投资、智慧技术应用、数字经济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这为中国数字经济的对外拓展提供了有利时机。中国应当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强与各国的合作,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为中国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选自《“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化发展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