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以色列是一个多党制国家,党派林立,加之意识形态各异,使其在立国思想和国家疆界上存在着严重分歧,无法统一,导致以色列至今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也可以说,这是“民主的代价”。1949年1月,议会决定制定一系列重要法律,与此前制定的相关法律一起构成“基本法体系”,例如《回归法》(1950年)、《议会法》(1958年)、《国家土地法》(1960年)、《总统法》(1964年)、《政府法》(1968年)、《国家经济法》(1975年)、《国防法》(1976年)、《耶路撒冷法》(1980年... 展开
文章摘要:以色列是一个多党制国家,党派林立,加之意识形态各异,使其在立国思想和国家疆界上存在着严重分歧,无法统一,导致以色列至今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也可以说,这是“民主的代价”。1949年1月,议会决定制定一系列重要法律,与此前制定的相关法律一起构成“基本法体系”,例如《回归法》(1950年)、《议会法》(1958年)、《国家土地法》(1960年)、《总统法》(1964年)、《政府法》(1968年)、《国家经济法》(1975年)、《国防法》(1976年)、《耶路撒冷法》(1980年... 展开